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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水光注射针其实是“涂抹式”
2021年7月8日,张女士前往某医疗美容机构。医美机构的医生给她注射了3ml玻尿酸和2ml胶原蛋白。张女士支付了治疗费1580元。 2021年12月13日,张女士再次前往医疗美容机构,注射了玻尿酸、水光针、氨甲环酸。她一共支付了10300元的治疗费,其中玻尿酸、氨甲环酸3000元。酸500元,水光注射6800元。
随后,张女士了解到,她注射的水光针、玻尿酸、胶原蛋白等产品是为了涂抹,属于美容性质。于是,她向国家卫健委举报了该医疗美容机构的违规行为。经调查,国家卫健委回应称,张女士注射的水光注射液在我国注册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使用方法为涂抹在皮肤上。玻尿酸和胶原蛋白都有注册证号,产品名称为医用修复敷料。根据产品说明书,2mL产品的使用方法为外用,清洁伤口,打开敷料,敷在患处皮肤上; 3mL产品的使用方法是直接涂抹在清洁的伤口或皮肤上。随后,国家卫健委向该医疗美容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医疗美容机构处以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美容机构退还她支付的玻尿酸、胶原蛋白、补水注射费用11380元;并支付原价十倍赔偿金11.38万元。
裁判结果
一审:医美机构“退一赔三”
一审法院认为,张女士购买的玻尿酸、胶原蛋白、补水针均为已注册的合法产品,医疗美容机构不存在使用假药的主观故意。不过这个牌子的水光针注册为化妆品,玻尿酸和胶原蛋白的使用方法就是涂抹。医疗美容机构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因此,张女士有权要求医疗美容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返还相应金额。价,并按原价三倍赔偿。至于医美机构声称受到行政处罚,这并不影响其对张女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令医疗美容机构退还张女士购买水光针等产品的费用11380元,并赔偿34140元。
二审:构成“使用方法”诈骗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点有两点:一是医疗美容机构是否使用假药;二是医疗美容机构是否使用假药。 2、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可适用。相关规定:退一赔三。
首先,医美机构为张女士注射的产品均为注册合格产品,不存在使用假药的主观故意。其次,该机构作为专业的医疗美容机构,理应知道注射剂的使用不当,但却没有向张女士说明真实情况,导致张女士误认为上述产品可以通过注射使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判令医疗美容机构退款一元,赔偿三元。这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的提示
随着消费者对医疗美容服务需求的增加,此类纠纷呈现明显增长趋势。从司法实践案例来看,涉及医疗美容机构的诈骗行为常见三种类型。
一是医疗美容机构或人员缺乏资质或与合同不符。例如,合同中承诺“鼻整形手术”医生具有医疗资格,但后来发现该医生不具备医疗美容专业技术资格。
二是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使用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或药品。例如,谎称整脊设备是从美国进口的,但后来发现是在淘宝上购买的。
三是医疗美容机构实际实施的医疗美容计划或者使用的植入材料与协议不符。例如,合同规定使用三段式假肢,但手术过程中改为两段式假肢。
尽管在实践中,消费者大多在发现医美效果达不到预期甚至造成损害后提起诉讼,但确定医美机构是否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不一定要求消费者实际遭受损失。
该案审判长王冬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产品及解决方案前一定要擦亮眼睛,结合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产品信息和治疗方案等进行审查。《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检查医疗机构资质。美容医疗机构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经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协会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二是检查医务人员资质。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治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验。其中,负责实施整容外科项目的人员应具有6年以上整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经验;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美容牙科或口腔医学临床工作经验;美容中医、美容皮肤科项目申报人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中医、皮肤科专业临床工作经验; (三)接受过医学美容专业培训或者进修并取得资格,或者从事医学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用户评论
这下可好,之前那些宣传口水的透明质酸和胶原蛋白也敢往脸上注入?!这要是真出了事,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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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科技发展得太快了,我都还没搞明白什么玻尿酸和肉毒素,现在又出来了涂抹的透明质酸?还是注射的?我觉得化妆品行业越来越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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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审美还是应该回归自然,干嘛要靠这些东西来改变自己?真好看的人不需要用这些东西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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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听说过有些产品宣传有透明质酸和胶原蛋白,结果成分表一看全是胡诌东西!现在看来,法庭判决终于来了,说明官方也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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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这种产品在脸上涂抹一遍就吸收完了?真是太神奇了!可是又怕是效果一过就没了,真是一场赌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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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看过一个科普视频说,透明质酸和胶原蛋白虽然很重要,但是单纯靠 topical 使用很难深入皮肤到有效层,注射才有作用。看来这些宣传都是忽悠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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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个坏消息啊,很多人都被这种产品误导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监管一下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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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谁都想要年轻美丽,只要能实现目标就什么方法都愿意尝试,但毕竟要谨慎,不能盲目相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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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判决真是太让人失望了!本来还想试试透明质酸的涂抹产品呢,现在看来是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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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年轻人还是要多了解一些科学知识,不要被这些广告轻易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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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终于来了!证明那些黑心商家是不值得信赖的!我们消费者要学会辨别真伪,不跟风盲目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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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荒唐了,涂抹的就相当于胶囊补剂吸收吗?这逻辑简直无法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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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产品宣传太过夸张,让人忍不住怀疑他们是故意误导消费者!希望以后这类产品都要详细标明真假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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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之前就因为贪图便宜选择了这类产品,结果脸上过敏了很长时间...所以说还是谨慎为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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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而觉得透明质酸和胶原蛋白这种东西还是不要弄太多比较好.....感觉有些过度追求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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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购买这类产品一定要选择正规品牌,并且仔细阅读说明书!不要轻易相信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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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都让我们敲打警钟,提醒我们要保持谨慎和理性,在了解足够信息的基础上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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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种判决能够对相关行业起到震慑作用,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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