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湖北省市场监督和行政局发布了有关医疗美容商业营销行为标准化的通知,以维持医疗美容市场的秩序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该通知应提出16条对湖北省医学美容行业的从业人员的要求,包括:不发布未经审查的医学美容广告;不要促进与食品,健康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有关的疾病的治疗功能;不要以引入健康和健康知识的形式伪装出医学美容广告以及相关的药物和医疗设备广告;不要通过平台建议,“软文章”,制造医学美容日记等,或通过实时流媒体,编造主题,创建虚假的公众舆论热点等来实现“口腔声誉”。不要通过广告发言人,“推荐官员”和“体验官员”以自己的名义或图像推荐或证明医学美容。

该通知还指出,医学美容商业营销不应违反良好的社会趋势,产生“外观焦虑”,不适当地将不良外观与负面评估因素(例如“低能量”,“懒惰”和“贫穷”和“贫困”或不当相关的出色外观与积极的评估因素,例如“高质量”,“杂物”,以及“连续”。医学美容从业者应完全保护消费者的知识和全面信息,并为相关的医疗美容服务和可能的风险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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