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的主要症状分为两大类,躯体障碍和情绪障碍。
躯体障碍主要表现为视听障碍、感觉麻木、抽搐发作和瘫痪。
1.视听障碍。
发病时患者会诉说自己突然失明,或者是看不清其他的东西;有的则是在精神受到打击时感到感到自己听不见任何东西。但仔细检查会发现他们的视力、听力并没有任何问题。
2.感觉麻木。
发病时会感觉自己的一半身体从头到脚都麻木,但麻木的位置与神经分布状况并不相符。
3.抽搐发作。
发作时突然倒地、全身僵直、脚弓反张、四肢抽搐、呼吸急促,10分钟左右多可自行缓解。但发作时不会跌伤,没有大小便失禁,更不会咬伤自己的舌头和嘴唇,与癫痫发作有明显不同。
4.瘫痪。
瘫痪为一过性的,症状有轻有重,轻者可活动,重者则完全不能动,但没有肌肉萎缩的表现。
情绪障碍主要表现为大哭大闹、意识障碍和遗忘。
1.大哭大闹。
常在受到情绪刺激后诱发,表现为大哭大笑,或者声嘶力竭地发泄自己的愤怒,甚至扯头发、撕衣服,捶胸顿足,满地打滚,有围观时表现更为剧烈。发作时间与周围人的暗示有关。
2.意识障碍。
发作时或僵卧床上、地下,推之不动,呼之不应,表现为木偶型意识障碍;或像在演戏,大声歌唱或演讲,内容与内心的痛苦与郁闷有关,表现为朦胧型意识障碍。
3.遗忘。
表现为患者精神受一点轻微刺激后,突然对生活中的某段重要经历部分遗忘,少数人则为完全遗忘,甚至连自己的姓名、住址均不能回忆。那段经历往往是痛苦的,持续时间也长短不一。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躯体障碍或精神障碍,表现都多种多样,但具体到某一患病的少年,一般只有上述一或两种表现,而且每次发作时的表现基本相似。
文中知识参考自中医治未病指导丛书《治未病培育稚嫩的幼苗》,总主编 郑玉玲,分册主编 陈玉龙,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